
发布时间:2026-04-03 08:52:00 阅读:10999
有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依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软件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及实施细则〉的通知》(鲁工信软〔2025〕65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工业软件研发推广项目验收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范围
2025年启动的15个项目中,已实施完成且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期满未提交验收材料的将视为放弃验收。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评价材料
项目承担单位对照验收评价体系(附件2),在确认项目已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由承担单位提交验收评价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实施情况自评价报告,包括项目完成情况、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取得的成效等;
2.项目主要指标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第三方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销售合同等有关支撑材料;
3.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资金专项审计报告等资金使用支撑材料。
具体报送时间以各市要求为准,建议6月中上旬。
三、其他事项
(一)压实承担主体责任。项目承担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因提供的审计报告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虚假、重大失实报告,或存在审计程序严重缺失、审计证据明显不足等问题造成项目被取消或资金被收回的,责任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负。
(二)地市初验及推荐。请各市工信部门配合做好审核初验工作,一是审核牵头单位报送的验收材料,重点对照验收评价体系审核项目完成情况、实施过程、资金投入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做好信用中国、绿色门槛审查工作;二是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方式,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应用推广情况进行初验,填写项目验收汇总表。请各市于6月底前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将项目验收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推荐文件和汇总表纸质版2份、项目验收报告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项目验收汇总表纸质版1份通过EMS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电子版发联系邮箱)。
(三)综合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成立验收评审小组开展验收工作,通过会议或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围绕项目任务目标完成情况、项目投入、项目实施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评价结果,按程序予以公布。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0531-51782667
联系邮箱:ruanjian@shandong.cn
附件:1.2025年度山东省工业软件研发推广项目名单.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6年3月31日